紐約州計劃授權紐約市試點推行一項新政策,要求有反復超速記錄的駕駛員在其車輛上安裝智能車速輔助系統(Intelligent Speed Assistance, ISA),以限制車輛行駛速度不得超過限速標志規定值數英里。該提議由紐約州州長凱西·霍楚爾在年度州情咨文中宣布,旨在應對被稱為“超級超速者”的危險駕駛行為,減少道路安全事故。
根據該提案,相關技術將與物聯網集成,實時識別道路限速信息,并自動防止車輛超速行駛。此類系統已在部分新車中配備限速提示功能,但尚未普遍實現主動干預車速。此次政策擬針對已被記錄多次違反限速法規、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的駕駛員實施強制性技術管控。
目前全美已有至少18個州通過立法、提出議案或表達推進意向,考慮實施類似“制止超級超速者”法案。加利福尼亞州是其中之一,此前已有相關討論。倡導組織“安全街道家庭”指出,主動式ISA技術屬于預防性安全措施,不同于傳統執法方式如警察攔截或郵寄罰單,能夠在超速行為發生前予以阻止。
文章提及佛羅里達州印第安河公路的案例,說明部分地區因原有35英里/小時限速下實際車速普遍達到45至50英里/小時,而將限速下調至25英里/小時,期望通過降低法定限速促使駕駛人減速。然而調整后車速仍高于新規,且現行限速被認為明顯偏低,不符合實際通行需求。
技術應用亦引發若干現實問題討論。例如當駕駛員面臨醫療急救等緊急情況需快速抵達醫院時,系統是否允許臨時超越限速?是否存在人工干預或豁免機制?此外,現有技術已可實現酒精檢測點火聯鎖裝置,用于防止酒駕再犯,但此類設備至今未獲廣泛采納。另有建議提出在車輛內設置駕照光學掃描儀,只有插入有效駕照方可啟動車輛,以杜絕無照駕駛行為。
歷史資料顯示,1923年辛辛那提市曾提議為所有汽車安裝限速器,將其最高速度控制在25英里/小時,但遭否決。
隨著自動駕駛技術研發投入加大,有觀點提出應設立獨立通行車道以消除復雜路況干擾,而非依賴系統處理所有邊緣場景。盡管此類設想被認為不切實際,但其邏輯與ISA技術思路一致,即通過物理或技術手段減少交通沖突點。
當前推廣ISA技術可能面臨來自駕駛者群體和汽車制造商的強烈反對,尤其涉及駕駛自主權的文化認知挑戰。長期以來,“速度之需”被視為汽車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,體現在影視作品、音樂及廠商宣傳的百公里加速性能指標中。在日益聯網化的汽車環境中,技術上已具備消除超速和酒駕的能力,是否采取此類措施取決于社會選擇。